近日,河源市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印發(fā)通知,公布了河源市全面推行林長制市級林長名單及責任區(qū)域,其中市級林長共9名。截至目前,河源市已全面建立四級林長制組織體系,設立各級林長4401名,聘用護林員3793名,落實基層監(jiān)管員1288名,實現青山有人管、綠草有人護。
全面推行林長制是一項創(chuàng)新性的工作,也是一項系統(tǒng)性的工程,需要統(tǒng)籌各方面的力量。河源市按照“黨政同責,分級負責”的原則,全面建立了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四級林長制組織體系,市設立第一林長,由市委書記林濤同志擔任市第一林長、市長何國森同志擔任市林長,7位市領導擔任市副林長分別掛鉤縣區(qū),進一步壓實了林長的主體責任。截至目前,各縣(區(qū))已全部成立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設立林長辦公室,明確領導小組、林長辦和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同時,堅持向基層教方法、想辦法,把現有的管護人員力量統(tǒng)籌好、培訓好、利用好,實現了上下聯動、管護結合、一體推進的運行新模式。
自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以來,河源高度重視,主動作為,及時研究部署,通過四級聯動,構建組織在市、責任在縣、運行在鎮(zhèn)(鄉(xiāng))、管理在村的森林資源管理新機制。目前,全市已印發(fā)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guī)則、市級林長會議制度、信息公開制度、部門協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林長巡查制度、工作考核辦法等林長制七項配套制度,全面推進森林資源網格化管理,將資源管護責任落實到山頭地塊,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護、責有人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