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是全省率先實施空巢老人政府津貼制度的城市,日前,這項實施了19年的制度迎來調整,2月26日,惠州市老齡辦發(fā)布《關于清理惠州市空巢老人政府津貼有關證明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正式取消作為申請材料之一的生活困難證明,對于生活確實困難的申請人,可通過填寫與本人實際情況相符的選項,并簽名承諾即可。
“減證便民”取消證明事項
取消空巢老人申請政府津貼時原本需要出具的生活困難證明,是惠州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減證便民”的一項舉措。2018年9月,惠州市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清理惠州市空巢老人政府津貼有關證明事項的通知》,要求對市地方性法規(guī)自行設定的證明事項,根據(jù)國家、省的清理工作要求,逐一核查研究,盡可能予以取消。2018年12月,惠州宣布取消計劃生育情況證明、計劃生育獎勵補助情況證明、死亡證明、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補助情況證明等4項證明事項。
根據(jù)《惠州市老齡工作委員會 惠州市財政局關于空巢老人政府津貼發(fā)放管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符合申請條件的空巢老人申請政府津貼時需提供《惠州市空巢老人政府津貼申請表》、疾病診斷證明、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以及縣(區(qū))民政部門核發(fā)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生活困難證明。
《通知》對上述申請材料作出了修改和調整。其中,“縣(區(qū))民政部門核發(fā)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生活困難證明”中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生活困難證明”取消。同時,《惠州市空巢老人政府津貼申請表》增加了“生活困難選項”和“申請人承諾簽名欄”,對于沒有縣(區(qū))民政部門核發(fā)的低保證件且生活確實困難的申請人,可填寫與本人實際情況相符的選項,并簽名(加按指紋)承諾即可。
空巢老人每月享受200元津貼
惠州已經(jīng)進入老齡化社會,統(tǒng)計顯示,目前惠州戶籍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約48.1萬,占全市戶籍總人口的12.8%。其中,70周歲以上老年人約22萬人,80周歲以上老年人約9.5萬人,90周歲以上老年人約1.6萬人,百歲老人500多人。
記者了解到,從2010年1月起,惠州就在全省率先實施了困難空巢老人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對惠州市戶籍60歲以上長期患病、生活困難且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每人每月給予200元政府津貼。
根據(jù)《惠州市老齡工作委員會 惠州市財政局關于空巢老人政府津貼發(fā)放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guī)定,惠州市本地戶籍年滿60周歲以上的空巢老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3項條件才可以享受空巢老人政府津貼:一是長期患?。欢巧罾щy;三是生活不能自理。
此外,根據(jù)上述文件規(guī)定,每人每月200元的空巢老人政府津貼標準為不采取現(xiàn)金發(fā)放,而是以“惠老服務券”的方式發(fā)放,由受助空巢老人用“惠老服務券”向服務機構購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