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出核酸檢測結果了嗎?沒有的話,我可以賣給你……”近日,在廣州南站驗票區(qū),有旅客被這樣搭訕。小部分旅客因未獲得核酸檢測結果又著急乘車,竟向這類不法分子購買了所謂的“核酸檢測結果”。最終買賣雙方均被廣州鐵路警方處以行政處罰。
根據(jù)疫情防控需要,廣州市疫情防控指揮辦決定,4月11日零時起市民非必要不離穗,確需離穗的市民須憑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沒想到該決定竟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他們斂財?shù)墓ぞ摺?/p>
5月3日下午,旅客趙先生來到廣州南站準備乘車回老家,剛到站,他才知道離穗須持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而自己沒有做核酸檢測,現(xiàn)在做也趕不上原本要乘坐的班次。
正當乘車無望的趙先生準備離開時,一名男子上前與他搭訕稱可以有償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回家心切的趙先生將信將疑,選擇支付50元“好處費”向該男子購買了一份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隨后,該男子將趙先生領至廣州南站一樓西北驗票口,并將自己具有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的二維碼給了趙先生。
趙先生持該人的核酸證明截圖嘗試進站,卻因人、證不一致,被核驗工作人員當場識破。此時,觀察許久的2名便衣民警也出現(xiàn)在趙先生面前,將其帶至一旁進行盤查。另一邊,販賣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違法男子尹某也被民警當場抓獲。
“買賣雙方均已構成拒不執(zhí)行緊急狀態(tài)下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辦案民警介紹,最終販賣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違法人員尹某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趙先生被處罰款。
“自4月30日,我們針對涉疫治安問題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睆V鐵警方治安部門負責人介紹,專項整治行動以來,共查處冒用他人核酸證明和身份證蒙混進站且拒不執(zhí)行人民政府緊急狀態(tài)情況下的決定、命令的案件10起,共查獲違法行為人18人,其中行政拘留7人,其余11人均已處以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公民應當自覺履行法定義務,遵守防疫規(guī)定,切勿貪圖一時便利,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一旦發(fā)現(xiàn)有旅客通過冒用他人核酸信息等非法途徑進站乘車,警方將對行為人追究法律責任,視情節(jié)可處拘留、罰款,同時通知地方防疫部門對行為人實施定點隔離或居家隔離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