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通報了全國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查處的68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其中,廣東有5起,具體如下:
1.廣州市從化區(qū)太平鎮(zhèn)征地辦原副主任鄧建軍侵占征地補償款問題
鄧建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好處費34.7萬元。同時,鄧建軍在征地項目中,虛構補償項目和虛增補償面積,套取拆遷補償款27萬元。
2016年5月,鄧建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原副大隊長招福洪收受好處費問題
招福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辦理入戶手續(xù)提供方便,多次收受好處費共6.3萬元。
2016年11月,招福洪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惠東縣白盆珠鎮(zhèn)農林水辦主任巫洪亮收受錢款等問題
巫洪亮存在把關不嚴、違規(guī)審批問題,造成危房改造專項資金損失50余萬元;利用職務便利,收受5戶危房改造申請戶錢款共6.7萬元。
2016年9月,巫洪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4.海豐縣公平鎮(zhèn)庵前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戴本勝騙取、截留扶貧資金問題
戴本勝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4.8萬元,截留他人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06萬元,用于個人開支。
2016年11月,戴本勝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英德市英城街道城南社區(qū)居委會干部騙取拆遷安置用地等問題
該社區(qū)居委會原副主任莫宗齊、楊師德和黨支部原副書記成漢忠合謀,利用職務便利,偽造征地拆遷協(xié)議各自騙取一塊面積為78平方米安置用地,價值均為7.644萬元;在涉及該居委會征地和項目用地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共同收受賄賂19.25萬元。
2016年11月,3人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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