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訂省政府系統(tǒng)全省性各類獎勵表彰審批辦法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00-04-17 瀏覽次數:-
粵府辦[2000]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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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修訂省政府系統(tǒng)全省性各類獎勵表彰審批辦法的通知
省府直屬各單位:
《省政府系統(tǒng)全省性各類獎勵表彰審批辦法》已根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控制各種檢查評比表彰活動的意見》?。ɑ涋k發(fā)
[2000]5號)精神作了修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按照
執(zhí)行。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年四月十七日
省政府系統(tǒng)全省性各類獎勵表彰審批辦法
(二○○○年四月修訂)
一、獎勵表彰分類和規(guī)格
?。ㄒ唬┫铝歇勴椧允≌x獎勵表彰:
1、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由省政府獎勵表彰的獎項;
?。病⑷【C合性獎項,如全省“勞動模范”、全省“先進集體”;
3、在保衛(wèi)或搶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中,作出重大貢獻,需由省政府獎勵
表彰的獎項;
?。础υ谖沂∩鐣髁x現代化建設中作出特殊貢獻者(含港澳人士和臺胞、
外國友人),省委、省政府決定由省政府獎勵表彰的獎項。
以省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由省政府授獎。
?。ǘ┫铝歇勴椧允≌ぷ鞑块T名義獎勵表彰:
?。?、本系統(tǒng)(行業(yè))常規(guī)性獎項;
?。?、專項工作獎項;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由系統(tǒng)(行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獎勵表彰的獎項。
以省政府工作部門名義獎勵表彰的,由省主管部門授獎,也可與省人事廳聯
合授獎。
(三)意義或影響重大的或跨行業(yè)的階段性專項工作,工作終結或分段進行
表彰的,先進單位可由省政府表彰,先進個人一般由主管部門表彰。
二、獎勵表彰事項報批
?。ㄒ唬┮允≌x獎勵表彰的獎項,由主辦單位向省政府申報。以省委、
省政府名義或以省政府、省軍區(qū)名義聯合獎勵表彰的獎項,主辦單位同時向省委、
省政府或省政府、省軍區(qū)申報。
?。ǘ┮允≌ぷ鞑块T及部門管理機構名義舉辦的表彰獎勵,由主辦單位
向省政府申報,同時抄送省委黨廉辦。
?。ㄈ珓諉T的獎勵表彰的獎項,《國家公務員獎勵暫行規(guī)定》有規(guī)定的,
按規(guī)定審批權限申報。
(四)舉辦內容涉及其他部門的獎項,或與省人事廳聯合表彰的獎項,由主
辦單位在事先與有關部門相互協(xié)調后,附上有關部門的書面意見,一并向省政府
申報。
?。ㄎ澹┥陥箝_展獎勵表彰活動,必須載明該獎項的政策依據、目的、意義以
及獎勵表彰的名稱、數量、獎品及其文字內容、說明材料、費用預算及來源和組
織方案等。
三、獎勵表彰事項審批
?。ㄒ唬﹪曳?、法規(guī)規(guī)定或國務院、省委決定由省政府獎勵表彰的獎項,
由省政府秘書長審核,報省長或常務副省長和分管副省長審批。
?。ǘ┮允≌x或省政府工作部門(含部門管理機構)舉辦有固定周期
獎勵表彰的獎項,由省政府辦公廳審核后,提交省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其它臨時
性一次性獎勵表彰,由省政府辦公廳審核后,經分管副省長報常務副省長審批,
必要時,報省長審批。
四、獎勵表彰事項審批原則
?。ㄒ唬┏?、法規(guī)、國家有關文件明確規(guī)定和省政府批準外,下列獎勵表
彰事項不予批準:
1、各類達標評比;
?。病ζ髽I(yè)的獎勵表彰活動;
?。场]有正常的獎勵表彰活動經費,向企事業(yè)單位、基層單位和個人收費或
變相收費的獎勵表彰活動;
?。础⒒涋k發(fā)[2000]5號文中列為被撤銷不得繼續(xù)舉辦的獎勵表彰活動。
?。ǘ﹪鴦赵汗ぷ鞑块T已舉辦過的全國性獎勵表彰活動,省政府一般不舉辦
相應的全省性獎勵表彰活動。
?。ㄈ┮允≌x召開的各種表彰會議要嚴格按照《省政府系統(tǒng)全省性會
議審批辦法》辦理;各部門原則上不召開行業(yè)性專項表彰會議,表彰采用通報形
式進行。
五、獎勵表彰的獎項名稱及獎品制作
(一)表彰的稱號授予,按如下規(guī)定進行:
?。?、國家或法律有明文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授予。
?。?、綜合性獎勵表彰授予的榮譽稱號,統(tǒng)一使用“模范集體”、“先進集體”
和“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授予上述稱號時,在稱號前冠上“廣東
省”字樣。特殊情況下需授予其他稱號的,由主管部門提出,報省政府審批。
?。场⑿袠I(yè)性或專項性獎勵表彰的單位和個人授予的榮譽稱號,統(tǒng)一使用“先
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稱號,并在其稱謂前冠以廣東省某行業(yè)或專項性工作
內容名稱。
?。ǘ珓諉T的獎勵表彰,按照《國家公務員獎勵暫行規(guī)定》的獎項名稱
給予嘉獎、記功(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授予榮譽稱號。
?。ㄈ┮允≌x授獎的獎狀、獎牌、獎匾、錦旗、獎杯、獎章和證書等
獎品由省政府辦公廳規(guī)定樣式和規(guī)格,并負責監(jiān)制。主辦單位要將頒發(fā)的獎狀、
獎牌、獎匾、錦旗、獎杯、獎章和證書的照片一式二套,并開具受獎名冊2份送
省政府辦公廳編號和存檔。凡違反規(guī)定自行制作的,一律無效。
六、獎勵表彰的周期和數量
?。ㄒ唬┆剟畋碚玫闹芷?,法律、法規(guī)和省委、省政府有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辦;行
業(yè)性常規(guī)獎勵表彰一般每3年舉行一次;階段性工作,有指標要求的工作,可根
據實際情況確定評選周期。
(二)獎勵表彰的數量,原則上按列入評選范圍的單位和總人數的多少合理
確定。其中,以省政府工作部門名義開展的全省系統(tǒng)性評選表彰數量:先進集體
一般控制在50個以內;先進工作者一般控制在100名以內。
七、獎勵表彰經費和受表彰獎勵者的待遇及獎勵標準
?。ㄒ唬┚C合性、非行業(yè)性的特殊獎項的獎勵經費,可根據實際情況專項向省
政府請款。
?。ǘ└鞑块T行業(yè)專項獎的獎勵經費,由各部門按規(guī)定自行解決。
(三)評為全國、全省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有關待遇。
?。ㄋ模┬袠I(yè)性專項獎勵表彰的受獎人員均實行一次性獎勵制度,以精神獎勵
為主,獎品(不含獎牌、證書等)或獎金標準一般不超過500元,3年以上表
彰一次的一般不超過1000元。
八、其它事項
本辦法從發(fā)文之日起實行,過去有關全省性各類獎勵表彰審批規(guī)定與本辦法
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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