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全省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考核結果的通報
發(fā)布日期:2013-06-17 瀏覽次數(shù):-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全省
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考核結果的通報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順德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將2012年度各地級以上市和順德區(qū)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考核結果通報如下:
一、2012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
根據土地利用變更調查初步結果,2012年末我省耕地保有量為4752.22萬畝,基本農田面積3982萬畝,均高于《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2006-2020年)》確定的2010年耕地保有量(4371萬畝)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3834萬畝)的目標。2012年,國家下達我省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計劃指標16.24萬畝,全省實際使用7.36萬畝,未突破國家下達計劃指標;全省連續(xù)13年實現(xiàn)耕地占補平衡;建立了全省性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制度。
2012年度,各地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在考核過程中也發(fā)現(xiàn)一些問題:一是部分地區(qū)節(jié)約集約用地意識仍不強,耕地保護的力度不夠;二是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進度還需加快;三是個別地區(qū)違法違規(guī)用地還時有發(fā)生。
二、2012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考核結果
?。ㄒ唬┚C合考評。
根據各地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任務、開發(fā)補充耕地、耕地保護基礎工作、耕地質量建設、制定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實施細則、開發(fā)補充耕地等情況綜合考核評分,江門、河源、韶關、湛江、佛山、汕尾、清遠、廣州、茂名、汕頭等10個市獲得2012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綜合獎。其中,江門、河源市獲得一等獎,各獎勵200萬元;韶關、湛江、佛山市獲得二等獎,各獎勵150萬元;汕尾、清遠、廣州、茂名、汕頭市獲得三等獎,各獎勵100萬元。
(二)單項考評。
1、節(jié)約集約用地。根據對各地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增長消耗新增建設用地量、單位固定資產投資消耗新增建設用地量、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增長消耗新增建設用地下降率、土地供應率和閑置土地處置率等情況考核評分,佛山、中山、汕尾、云浮、汕頭、深圳市等6個市獲得2012年度節(jié)約集約用地獎。其中,佛山市獲一等獎,獎勵60萬元;中山、汕尾市獲得二等獎,各獎勵40萬元;云浮、汕頭、深圳市獲得三等獎,各獎勵20萬元。
2、“三舊”改造獎。根據對各地“三舊”改造實施情況考核評分,深圳、中山、陽江、潮州、湛江、河源等6個市獲得2012年度“三舊”改造獎。其中,深圳市獲得一等獎,獎勵60萬元;中山、陽江市獲得二等獎,各獎勵40萬元;潮州、湛江、河源市獲得三等獎,各獎勵20萬元。
省人民政府希望受獎勵的地區(qū)珍惜榮譽,銳意進取,再接再厲,進一步推進土地利用方式轉變,爭取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再上新水平。其他地區(qū)要認真向受表彰獎勵的地區(qū)學習,尤其是考核名次靠后的地區(qū),要認真分析原因,找出差距,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進,切實加強耕地保護、節(jié)約集約用地和“三舊”改造,力爭各項工作取得好成績。
省府辦公廳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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