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函〔2015〕88號 |
?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白云國際機場第二 機場高速公路收費問題的批復 ? 廣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運輸廳: 廣州市人民政府穗府報〔2015〕39號、省交通運輸廳粵交規(guī)函〔2015〕621號、767號文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廣州白云國際機場第二機場高速公路作為經營性收費項目建設,項目建成后納入全省高速公路網聯(lián)網收費。該項目由廣州市負責組織實施,投資人招標和收費期限等相關事宜,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市政配套工程不作為該收費項目的組成部分,由廣州市按程序立項建設,所需資金由廣州市自籌解決。 ? ? 201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