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兩基”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補充推薦一線教師的要求,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及先進地區(qū)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明電〔2012〕14號)規(guī)定,經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推薦和全國“兩基”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預審同意,補充推薦佛山啟聰學校何智芳同志為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個人推薦對象。
現對其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8月日23日-28日。在公示期限內,如對推薦對象有異議,可以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廣東省全國“兩基”工作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掛在省教育廳)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需簽署本人姓名,寫明本人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和電話,以便核實了解有關情況;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聯(lián)系電話:020-37627828,傳真:020-37626562,電子郵箱:gdedursc@126.com。
通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農林下路72號廣東省教育廳人事處
郵政編碼:51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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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全國“兩基”工作評選表彰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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