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19年
廣東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結果的通報
粵府函〔2020〕96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jù)《廣東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對各地級以上市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開展了評議考核,考核結果已經(jīng)省政府常務會議和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同意,現(xiàn)通報如下:
2019年,各地、各有關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工作“四個最嚴”的要求,深入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guī)定》(以下分別簡稱《意見》《規(guī)定》),全面壓實食品安全屬地責任和生產(chǎn)經(jīng)營者主體責任,積極開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大力推進食品產(chǎn)業(yè)高質量發(fā)展和食品安全社會共治,著力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能力,推動全省食品安全狀況持續(xù)穩(wěn)中向好,全年未發(fā)生系統(tǒng)性、區(qū)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力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確保我省在2019年全國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中取得名列前茅的好成績,省政府對此予以充分肯定。
2019年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在各市自查自評的基礎上,由省食安辦組織部門評審、專業(yè)測評和綜合評議,形成考核結果如下(排名不分先后):廣州、深圳、珠海、汕頭、韶關、中山、江門7個地級以上市考核等級為A級;佛山、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東莞、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14個市考核等級為B級。按照《廣東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規(guī)定,對考核結果為A級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予以通報表揚??己私Y果作為對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與實行獎勵的重要參考。
當前,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新冠肺炎疫情對食品安全監(jiān)管提出新的挑戰(zhàn),新技術、新業(yè)態(tài)發(fā)展帶來潛在食品安全風險和隱患,我省食品安全工作與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和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將保障食品安全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全面貫徹落實《意見》《規(guī)定》和《廣東省2020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壓實屬地責任,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線,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為我省實現(xiàn)“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當好“兩個重要窗口”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各地級以上市具體考核情況由省食安辦另文印發(fā)。各市要針對失分項目和薄弱環(huán)節(jié),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改進措施,整改落實情況及時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報省食安辦。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