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務公開 > 文件庫 > 政策法規(guī)庫

      轉發(fā)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汕頭市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

      時間 : 2019-12-23 08:33:08 來源 : 汕頭市人民政府
      【打印】 【字體:

      各區(qū)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制定的《汕頭市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意見實施細則》,現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四日


      汕頭市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意見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汕頭市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制訂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市區(qū)范圍內的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下稱“機關事業(yè)單位”)。企業(yè)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  1999年12月31日前可繼續(xù)按現行房改政策規(guī)定辦理出售和出租公有住房及按成本價補交房價款手續(xù)。

        第四條  從2000年1月1日起,停止按現行房改政策出售和出租公有住房,實行住房貨幣分配,對職工發(fā)放住房補貼;對于1999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并已租住公有住房的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戶及已租住按房改政策規(guī)定不能出售的公有住房的職工等特殊對象,可繼續(xù)租住公有住房并按當年公布的房改租金計租。

        第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在1999年12月31日前按規(guī)定辦理,2000年1月1日起,無論其職務是否變動,均不再予以辦理:

        1、原房改所購住房未達到現職務住房面積標準下限進行換購或補購住房的;

        2、按現職務住房面積標準用現行成本價重新計算原購住房超標款的;

        第六條  職工按房改政策購買的住房上市交易時,該套住房所分攤的公共建筑面積部分,應補辦購買手續(xù)(不上市交易的暫不辦理)。

        第七條  已租公住房的未婚職工,可在1999年12月31日前按現行房改政策購買公有住房,不受年齡或工齡的限制。

      第二章  住房貨幣補貼

            第八條  住房貨幣補貼的對象是指從未享受過住房優(yōu)惠政策并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職工。

            第九條  凡按《意見》規(guī)定領取住房補貼的,首年每月領取住房補貼的標準為:一般干部職工300元,科級350元,處級400元,廳級500元。以后每年每月住房補貼的標準,按上一年度每月住房補貼標準的10%遞增計算(詳見附表),累計補貼年限15年。

            第十條  市、區(qū)屬機關事業(yè)單位發(fā)放住房補貼的資金,分別由市、區(qū)財政部門負責審批。全額撥款預算機關事業(yè)單位發(fā)放住房補貼的資金,由財政撥款解決;差額撥款預算機關事業(yè)單位發(fā)放住房補貼的資金,由財政按負擔比例撥款,其余部分由單位負責解決;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發(fā)放住房補貼的資金,由單位按資金管理有關規(guī)定自行解決;超編職工的住房補貼資金由單位負責解決。

        第十一條  單位發(fā)放住房補貼,每年度審核審批一次。審核審批部門在發(fā)放住房補貼的上一年第四季度受理各單位的申請。申報單位最遲應于11月30日前將審核表報送人事、房改、財政部門。經人事、房改、財政部門簽署審核審批意見后的審核表,由申報單位分送審核部門并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住房補貼開戶銀行。

        第十二條  發(fā)放住房補貼操作程序:

        申請發(fā)放住房補貼的單位,持單位證明到市財政局領取統(tǒng)一負印制的有關表格后,按以下方法操作:

        1、職工個人填寫《職工領取住房補貼申請表》,由職工所在單位審核存查。

        2、單位每年填寫《單位發(fā)放住房補貼審核表》、《發(fā)放住房補貼職工情況明細表》、《發(fā)放差額貨幣補貼職工情況明細表》,報市、區(qū)人事、房改、財政部門。人事、房改、財政部門分別對人員編制和職務、領取補貼資格、發(fā)放補貼額度進行審核或審批。

        3、單位將審核表(含附表)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并持“中心”通知到銀行開設職工住房補貼專戶。

        4、財政部門應于每月10日前將全額、差額撥款預算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住房補貼款項撥入各單位在銀行開設的住房補貼專戶內。

        5、職工在發(fā)放住房補貼年度內,因其領取額、領取方式或工作調動等情況發(fā)生變化的,由單位在情況變化當月填寫《發(fā)放住房補貼人員變動審核表》,報人事、房改、財政部門審核或審批。

        第十三條  經費自收自支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和企業(yè)發(fā)放住房補貼,如按《意見》規(guī)定標準發(fā)放的,按本細則第十二條規(guī)定審核或審批;如參照《意見》規(guī)定,另行制訂住房貨幣分配方案的,必須將方案報其主管部門審查并送市房改辦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按本細則第十二規(guī)定辦理審核、審批手續(xù)。

        第十四條  每年1月為職工領取住房補貼的開始月份。在2至12月份內符合規(guī)定可以開始領取住房補貼的職工,從次年1月開始領取。

        第十五條  凡在2至12月份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在變動當月到財政部門領取《發(fā)放住房補貼人員變動審核表》并辦理申報審核、審批手續(xù),獲批準后,單位需及時到開戶銀行領取《住房補貼匯儲變更清冊》,辦理變更手續(xù):

        1、職務發(fā)生變動后,需按現職務補貼標準發(fā)放補貼的;

        2、在《意見》規(guī)定范圍內辦理一次性領取住房補貼的;

        3、因自動離職、被單位開除或調離機關事業(yè)單位等原因,需停止發(fā)放住房補貼的。

        第十六條  離開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職工,如因受第十四條規(guī)定之限制,未領足第一年應領取的住房補貼的,少領部分可在離開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時一次性領回。

        第十七條  職工按《意見》規(guī)定一次性領取至第7年的住房補貼后,如自動離職、被單位開除或調離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其領取的住房補貼累計超過在市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年數應領金額的,應按一次性領取住房補貼時的標準,計算應退回的金額,并按銀行同期活期利率退回利息。

        第十八條  職工在領取住房補貼期間,在機關事業(yè)單位之間調動的,繼續(xù)按原發(fā)放標準領取住房補貼,累計領取補貼年限為15年。

        第十九條  職工從其他單位調入機關事業(yè)單位,按其調入后的職級標準從次年1月起領取住房補貼,如在其他單位已開始領取住房補貼,應將其已領補貼的時間與在機關事業(yè)單位領取住房補貼的時間合并計算,累計年限不超過15年。

        第二十條  職工在領取住房補貼期間死亡的,從死亡次月起停止發(fā)放住房補貼。但其生前工齡超過15年的,可按其死亡次月的補貼標準并按15年一次性計發(fā)未領足的住房補貼,工齡不足15年的,按實際工齡一次性計發(fā)未領足的住房補貼,不計遞增;由其配偶或合法繼承人領取。

        第二十一條  職工購買、租用住房等,按規(guī)定需報批后方可支取住房補貼資金的,經批準后到開戶銀行領取《提取使用住房補貼資金申請表》,在銀行辦理解付和支取手續(xù);職工領足其應領取住房補貼總額,如無購買、租用住房的,在離退休時,憑銀行發(fā)給的存折,辦理解付和支取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  職工離退后繼續(xù)領取住房補貼的,可憑開戶銀行發(fā)給的存折,逐月到銀行支取。

        第二十三條  符合規(guī)定提前一次性領取至第7年的住房補貼的,在購房的次年1月繼續(xù)領取住房補貼,住房補貼標準比購房當月標準增加10%,并逐年遞增。

        提前一次性領取至第7年的住房補貼的計算方法:

        購房當月本人住房補貼標準×(84-已領取住房補貼月數)

        第二十四條  職工領取住房差額面積貨幣補貼總額的計算方法:

        差額面積貨幣補貼總額=(現職務住房面積標準-已購房改房面積)÷現職務住房面積標準×現職務15年累計住房補貼總額(查附表)。

      第三章  換購或補購住房

        第二十五條  職工房改購房后面積未達到購房者或其配偶現職務(職稱,下同)住房面積標準下限的,在省規(guī)定的住房面積標準內可用換購住房、補購住房(應符合《意見》規(guī)定的換購或補購住房的條件和原則)或住房差額貨幣補貼等三種中的一種辦法處理。

        第二十六條  職工經換購或補購住房后面積仍未達到現職務住房面積標準上限的,不能再領取住房差額貨幣補貼。

        第二十七條  職工辦理換購或補購住房時,必須按《汕頭市干部、職工住房分配審批暫行規(guī)定》(汕市辦[1997]16號)的規(guī)定,按審批權限把職工換購或補購住房報審批部門審批。審批部門批準干部、職工所換購住房的面積或補購住房的面積加上原已購買房改房的面積不得超過現職務住房面積標準,超標部分應由個人自購。產權單位報批時須使用市干部住房分配審批工作辦公室統(tǒng)一制定的《干部、職工換購或補貼購住房調整呈批表》。

        第二十八條  主管部門審核職工換購或補購住房時,應負責審核其產權單位是否符合《意見》規(guī)定的“換購或補購住房的條件和原則”。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主管部門不予審批。

            第二十九條  職工辦理換購或補貼購住房時,產權單位須提交職工現職務任命書影印件,企業(yè)的職工還須提交主管部門出具的現職務可享受的職級待遇說明書,高、中級職稱須提交職稱的資格證書和聘用書影印件。

        第三十條  職工換購或補購住房按出售公有住房現行年度成本價計,并一律采用一次付清房價款的付款方式;可享受舊住房成新折扣、工齡折扣和一次付清房價款折扣,其計算辦法按《汕頭市出售和租用公有住房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但不能享受現住房折扣。

        第三十一條  職工換購住房時,如原購房的產權單位和現換購住房的產權單位相同的,原購住房退還原產權單位;如不相同的,職工按成本價購房(包括按成本價補交房價款的)后,原購買住房所分攤的公共部分面積已按本《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向原購房的產權單位補交了購房款的,原購住房退還現換購住房的產權單位。

        第三十二條  職工按購房當年職務購買了超標準公有住房,職務調整后,對原超標部分面積已按市場價加收的可按新職務住房面積標準和現行年度成本價重新計算(以下簡稱“按新職務重新計價”)。

        1、職工以成本價購房的,按現行的成本價重新評估作價,多退少補。

        2、職工以標準價購房的,應同時辦理按成本價補交房價款,按照汕房改[1997]10號文件的規(guī)定進行評估作價,補交房價款。

        第三十三條  操作程序

        1、換購或補貼購住房操作程序:

        (1)按照審批權限,產權單位將干部、職工換購或補購的住房報住房分配審批部門審批。

        (2)產權單位填報《單位出售公有住房申請表》,并提交擬出售公房的《房地產權證》或確權資料向市國土房產局房地產權科辦理確認產權后,連同銀行出具的單位住房公積金交存情況證明書報市房改辦審批。審批后向市房改辦領取職工購房資料和表格。

        (3)產權單位向申請換購或補購住房的職工發(fā)《汕頭市職工換購或補購公有住房申請表》、《征詢職工住房情況證明書》、《職工工齡證明書》(由職工夫婦雙方所在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填寫)。

        (4)由有資質人員(指參加市房改骨干培訓班的人員)對出售住房進行測丈繪制分戶平面圖、也可委托市國土房產局或其各分局的專業(yè)隊測丈繪制分戶平面圖。

        (5)產權單位根據回收的職工具體情況和住房情況的資料,按規(guī)定組織有資質人員對住房進行評估作價。

        (6)產權單位與職工簽訂購房合同書。

        (7)產權單位填寫《出售公有住房繳交售房款明細表》、《住房基金繳存情況表》,并連同“合同書”(含附件)、購房夫婦身份證影印證、《征詢職工住房情況證明書》、《干部、職工換購或補貼購住房調整呈批表》影印件、職工現職務任命書影印件(包括企業(yè)單位的主管部門的職級待遇證明書)或職稱的資格證書和聘用書影印件、原房改《房地產權證》影印件、評估和測繪住房平面圖的人員參加市房改辦骨干培訓班的《結業(yè)證書》影印件,報送主管部門審核。

        (8)產權單位將所有審核后的售房資料送交易管理部門核查確認,具體辦法:市直和駐汕單位送市土地房產評估事務所辦理;區(qū)屬單位按出售住房的區(qū)域分別送其所在地的土地房產交易管理所辦理。

        (9)產權單位向購房職工收取購房款并填寫《房價款付訖證明書》。

        (10)產權單位將售房回收資金存入承辦房改金融業(yè)務銀行的單位住房基金專戶。

        (11)產權單位將核查確認后的所有售房資料報送市房改辦審批。

        (12)產權單位憑市房改辦出具的《產權轉移通知書》,連同審批后的所有售房資料,按房地產權變更登記的有規(guī)定,向市國土房產局房地產權科申辦房地產權轉移手續(xù)。對職工換購住房的,房地產權部門應先收回原房改《房地產權證》并注銷后,才能辦理和發(fā)放新的房改《房地產權證》。

        2、“按新職務重新計價”操作程序:

        (1)產權單位評估作價。職工按成本價購房的,使用《汕頭市職工“按現職務重新計價”評估表》評估作價。

        職工按標準價購房的,按照《關于汕頭市區(qū)按成本價補交房價款有關事項的說明》評估作價。

        (2)產權單位填寫《汕頭市職工按成本價補交房價款明細表》、《汕頭市職工按成本價補交房價款匯總表》、連同產權單位向市房辦要求“原購超標準住房現按新職務重新計價”的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寫明某職工原房改購房時間、職務或職稱、超標準面積和現職務職稱、可享受面積)、現職務任命書影印件(包括企業(yè)單位主管部門的職級待遇證明書)或職稱的資格證書和聘用書影印件、原按成本價購房評估表和本款第(1)項評估表或按成本價補交房價款的所有資料送交交易管理部門核查確認(具體辦法按本條第1款第(8)項)。

        (3)產權單位將核查后的所有資料報送市房改辦審核。

        (4)產權單位持經市房改辦簽署意見的《汕頭市職工按成本價補交房價款匯總表》到承辦房改金融業(yè)務的銀行辦理交款或退款手續(xù)。

      第四章  房改房上市交易

        第三十四條  職工按房改政策規(guī)定的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以下簡稱房改房),在付清房價款并取得《房地產權證》后均可以上市交易(包括買賣、交換、租賃、抵押或贈與等)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房改房暫不能上市交易:

        1、經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告或舊城改造辦公室確定實施改造拆遷的;

        2、房屋業(yè)權人死亡,繼承人未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公證手續(xù)的;

        3、已辦理他項權利登記的;

        4、被司法、行政機關查封或限制轉移的;

        5、產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上市交易的;

        6、國家、省、市規(guī)定不能上市交易的。

        第三十六條  房改房上市交易,房屋業(yè)權人須按評估價的1%向原產權繳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原產權單位收取后應存入單位住房基金專戶;原產權單位購建房時,其土地屬國家無償劃撥的,由市住房公積管理中心收取后,存入市住房基金專戶。

        第三十七條  房改房上市交易應當依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guī)定征收稅費,但房屋業(yè)權人免征營業(yè)稅(及其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土地增值稅。自住滿五年以上的(以職工購買公有住房時,審批部門的審批日期為準。按成本價補交房價款的,按1993年的購房審批日期為準),免征個人所得稅。

        第三十八條  房改房上市交易時,房屋業(yè)權人須向原產權單位購買屬于該套住房分攤的公共建筑面積。其房價以房改購房時的個人實付款為基數,按所分攤的公共建筑面積與其房改面積的比率計價,計算公式如下:

        分攤的公共建筑面積房價=原房改購房的個人實付款÷房改建筑面積×分攤建筑公共面積

        原產權單位不再計收購買分攤公共建筑面積的住房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  按房改成本價購買的房改房(含按成本價補交房價款的)上市交易的增值款歸房屋業(yè)權人所有。按房改標準價購買的房改房上市交易時,須經原產權單位同意,方可上市交易,房屋業(yè)權人應將其增值款與原產權單位分成。原產權單位得二成,房屋業(yè)權人得八成,原產權單位須將其收取的增值款存入單位住房基金專戶。

        增值款計算如下:

        增值款=評估房價-原房改購房的個人實付款-購分攤公共建筑面積的實付款-補交土地出讓金-有關稅費

        第四十條  房改房相互交換,或者與其他性質的住房交換,應按汕頭市土地房產評估事務所的評估價計價,并按本《細則》的規(guī)定繳存有關款項后,再按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進行交換。

        第四十一條  房改房辦理出售、贈與時,應當按照本《細則》的規(guī)定繳存有關款項后,方可按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交易過戶和贈與。

        第四十二條  房改房出租須按《汕頭市市區(qū)房地產租賃管理暫行辦法(汕府[1995]63號)》的規(guī)定進行活動。原按房改成本價購買的房改房的租金收入歸房屋業(yè)權人所有;原按房改標準價購買的房改房的租金收入應與原房改單位分成,房屋業(yè)權人得八成,原房改售房單位得二成。

        第四十三條  房改房原產權單位如已破產或被撤銷的,房屋業(yè)權人應交清的款項,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取后存入市住房基金專戶。

        第四十四條  職工及其配偶將房改房上市交易所產生的住房困難由本人負責,夫婦雙方不得再向單位領取住房補貼和購買補貼性住房及租用廉租公房。

        第四十五條  房改房上市交易操作程序:

        1、向市房改辦申請核準上市交易;

        2、按上市交易的有關規(guī)定對房屋進行實地評估,并出具《房地產評估報告書》;

        3、根據《房地產評估報告書》和有關資料計價后,向原產權單位繳交其應收益部分的款項,并存入單位住房基金專戶,由經辦銀行出具收款證明;

        4、向市國土房產管理有關部門申辦買賣、交換、抵押、租賃、贈與等手續(xù);

        5、按國家、省、市買賣、交換、贈與和租賃的有關規(guī)定繳交有關稅費后,辦理交易確認、產權轉移登記、租賃登記手續(xù);

        6交易、交換管理部門每月應向市住房公積管理中心上報房改房上市買賣、交換、贈與等有關情況報表。

        第四十六條  向市房改辦申請核準上市交易,應提供下列資料:

        1、房改房上市交易核準申請表;

        2、房改房業(yè)權人夫婦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及原件;

        3、房改房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原房改購房時的《汕頭市公有住房買賣合同書》;

        4、如房改房的業(yè)權人已死亡的,必須提供繼承人的法律證明。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由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在汕頭市區(qū)范圍內施行。


        汕頭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

      三级黄色毛片在线上吗,中文字幕一区日韩无码,人妻中文字幕野外,久久无码国产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