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民政廳、省委政法委、省委網信辦等21個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廣東省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其中明確推進流動兒童就近在普惠性幼兒園入園,滿足符合條件的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就近就讀公辦學校或享受政府購買學位(服務)的需求,持續(xù)推動流動兒童持居住證在居住地參加居民醫(yī)保工作等措施。
《實施方案》從開展監(jiān)測摸排建立信息臺賬、完善制度措施提升保障水平、加強關愛服務促進健康成長3個方面提出10項措施;并細化梳理“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yī)、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發(fā)展保障”等6個方面19項具體關愛服務項目“廣東清單”,進一步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促進流動兒童均等享有高質量權益保障。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6年,廣東省流動兒童相關政策制度更加優(yōu)化健全,關愛服務工作更加精準有效,重點領域惠民措施更加平等均衡,流動兒童信息臺賬更加精準,基層基礎更加堅實牢固,流動兒童關愛保護整體水平得到明顯提高。到2035年,廣東省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關愛保護體系全面健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更加均等優(yōu)質,流動兒童身心健康發(fā)展權益得到全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