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
《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審批珠海市2023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請示》(珠府〔2024〕51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國有農用地0.5249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上述批準建設用地0.5249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guī)供應,用于城市建設。
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