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審批廣州市黃埔區(qū)2023年度第八十四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請示》(穗府報〔2024〕124號)收悉,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黃埔區(qū)將國有農用地0.4237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另同意使用國有建設用地0.2506公頃。上述批準建設用地0.6743公頃,由當?shù)厝嗣裾婪ㄒ酪?guī)供應,用于城市建設。
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