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分用地預審和用地審批職權將委托地級以上市行使
來源:南方日報網(wǎng)絡版時間:2018-01-04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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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國土廳3日透露,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各地級以上市實施的決定(送審稿)》已經(jīng)廣東省委常委會通過,近期將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印發(fā)實施。涉及國土部門的用地預審、用地審批以及“三舊”改造用地審批等職權,將部分或者全部委托地級市人民政府和國土部門行使。為確保委托審批職權順利對接、實施規(guī)范,省國土廳日前舉辦了全省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用地報批視頻培訓會。會議強調,地級市國土部門同志不能再充當“二傳手”,要真正把業(yè)務知識學懂弄通,要確保委托審批職權順利對接。
圍繞國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廣東省政府近期準備將部分用地預審和用地審批職權(含“三舊”改造用地審批)通過委托方式交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或國土部門行使,減少審批層級,最大限度地進行簡政放權、提高審批效率。
省國土廳表示,待《決定》正式印發(fā)實施印發(fā)后,該廳將盡快完成委托審批職權實施方案報省政府審定工作,并印發(fā)各地實施,完成委托職權對接工作。委托審批職權自實施方案印發(fā)之日起實施,實施方案印發(fā)前仍按照現(xiàn)行審批方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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